二、纵火之人
火灾发生后,朝廷认为是怪异,于是,命神社进行祈祷。然而,到了贞观八年(866年)八月,有人告密说火灾是因为大纳言伴善男放火。于是,一场大案被引出来了。《日本三代实录》贞观八年(866年)八月条记载:
贞观八年(866年)八月三日乙亥,左京人备中权史生大初位下大宅首鹰取(即大宅鹰取),告大纳言伴宿祢善男(即伴善男)、右卫门佐伴宿祢中庸(即伴中庸)等,同谋行火烧应天门。
贞观八年(866年)八月四日丙子,禁(大宅)鹰取身,下左非违使。
贞观八年(866年)八月七日己卯,敕参议正四位下行左大辨兼勘解由长官南渊朝臣年名(即南渊年名)、参议正四位下行右卫门督兼赞岐守藤原朝臣良绳(即藤原良绳),于勘解由使局,审问大纳言正三位兼行民部卿太皇太后宫大夫伴宿祢善男(即伴善男)。
贞观八年(866年)八月二十九日辛丑,禁右卫门佐从五位上伴宿祢中庸(即伴中庸)于左卫门府。是日,拷讯杀害大宅鹰取女子者生江恒山。
贞观八年(866年)八月三十日壬寅,拷讯与(生江)恒山同谋者伴清绳,并是大纳言伴宿祢善男(即伴善男)之仆从也。
关于这件事,《宇治拾遗物语》记录如下:

应天门之变

水尾帝(清和天皇)时期,应天门曾发生火灾。(中略)大纳言伴善男向朝廷报告:“这件事是左大臣源信所为。”于是,朝廷打算治源信的罪。
忠仁公藤原良房当时已经将政务交给自己的弟弟西三条右大臣藤原良相处理,自己则闲居在白川。他听说这件事之后,身着常服,骑上马,就匆匆赶到皇宫大内兵卫府的“北之阵”,参见(清和)天皇。
藤原良房上奏(清和)天皇:“这件事,可能是告发之人的谗言。(中略)这种事,应该反复确认,辨明真假之后,再行处置。”(清和)天皇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便下旨:“查明事情原委,再行惩处。”于是,藤原良房就回去了。
而左大臣源信,叹息自己明明没有做过这件事,却被人污蔑,飞来横祸,于是,身着正装,在院子里铺上草席,跪在上面向上天陈诉自己的无辜。
这时候,(清和)天皇御使头中将(近卫中将兼任藏人头)快马加鞭来到源信家门口。源信以为是来通知行刑的使者,一家人抱头痛哭。谁知道是来告知赦免的,于是,一家人又喜极而泣。(中略)
虽说暂不定罪,但不能证明无罪。于是,源信一直没有恢复官职,也不能像往常一样进宫议政。
那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家住东七条的右兵卫舍人结束工作,走在回家路上,经过应天门附近时,觉得似乎有人在那儿说话。于是,他悄悄地躲在外廊侧面往里面看,发现一个人从柱子上往下爬,这个人正是伴大纳言(即伴善男)。跟在后面的是他的儿子(即伴中庸),后面是杂役丰清。
舍人正纳闷,不知道这三个人在这里做什么,然后发现这三个人一落地就拼命往南边的朱雀门方向跑去。
舍人继续往家的方向走,走到二条堀川边上时,突然发现大路上一片骚乱,大家都在喊:“皇宫方向起火了。”
舍人回头一看,大火果然是在皇宫的方向。他赶紧往回跑,发现应天门的一半都已经烧着了。这时候,舍人才意识到,之前那三个人爬上去,是为了放火。然而,“纵火”的罪名实在太大,舍人不敢轻易将自己看到的说出来。
后来,有人说是左大臣源信纵火,一时间一片骚然,大家都说源信要被问罪。舍人心知真正的纵火之人另有其人,但因人微言轻,不敢轻易开口,心中觉得十分难过。不久又听说“源信被赦免了”,觉得无罪的人被赦免了,于是,又安心了。
然后,到了九月(应该是八月)的某一天,(中略)伴大纳言(即伴善男)家出纳的儿子和舍人的儿子争吵了起来。舍人听到争吵声就走了出来,发现出纳也走了出来。出纳马上把两个小孩分开,把自己的孩子送回家里,然后回来抓住舍人家孩子的头发往地上一掼,还狠狠往孩子身上一阵乱踩。
舍人虽然身份低微,但此时心中也愤愤不平:“我的孩子也是孩子,不过就是小孩子吵架,为什么不问是非,就对我的孩子下这么狠的手。”
于是,出口理论道:“大人,不知何事,要对这个小孩大打出手?”
出纳破口大骂:“你是个什么东西?不就是个舍人么?我要打要骂,你能奈我何?我的主君可是伴大纳言(即伴善男)大人,就算我犯了错,我的主君也能保我没事。你这个蠢货,滚一边去!”
这下舍人也发火了,他大声说道:“你在说什么蠢话!你的主君,多亏我口下留情,才能平安无事到现在。要是我开了口,你家主人恐怕自身都难保!”
听到这话,出纳气鼓鼓地回了家。
然而,围观争吵的邻居们听了舍人的话,大感诧异,纷纷猜测他在说什么。于是,一传十,十传百,终于传到朝廷。朝廷将舍人召去询问,舍人最初还不肯说。后来朝廷威吓道:“你再不坦白,那就判处你与他们同罪。”
舍人这才将自己看到的全部说了出来。
于是,伴大纳言(即伴善男)被逮捕问罪,审问清楚之后,被判流放。
伴大纳言(即伴善男)火烧应天门,是为了嫁祸左大臣源信。如果源信被贬,自己作为首席大纳言就能升任大臣。(后略)
《宇治拾遗物语》中的舍人,就是大宅鹰取。《宇治拾遗物语》里只说“往孩子身上踩”,但《日本三代实录》里说将孩子踩死了,而且还说是个女孩。不过,伴善男嫁祸左大臣源信,藤原良房匆匆进宫向清和天皇进谏等都是史实,《日本三代实录》贞观八年(866年)八月十九日(伴善男被捕之后)条记载“敕太政大臣(藤原良房),摄行天下之政”,应该就是因为这件事。
对于这个任命,藤原良房再三推辞,清和天皇不许,于是,藤原良房只能重新担任摄政之职。
不过,《宇治拾遗物语》中说伴善男亲自放火,应该是误传(参照下文)。杂役的名字应该也有误。《日本三代实录》后面记载:
贞观八年(866年)九月二十二日甲子,大纳言伴宿祢善男(即伴善男)、右卫门佐伴宿祢中庸(即伴中庸),同谋者纪丰城、伴秋实、伴清绳等五人,坐烧应天门当斩。诏降死一等,并处之远流。(伴)善男配伊豆国,(伴)中庸隐岐国,(纪)丰城安房国,(伴)秋实壹岐岛,(伴)清绳佐渡国。相坐配流者八人:从五位上行肥后守纪朝臣夏井(即纪夏井)配土佐国,从五位上行下野守伴宿祢阿男(即伴阿男)能登国,上总权少掾正八位上伴宿祢夏影(即伴夏影)越后国,伴冬满常陆国,纪春道上总国,伴高吉下总国,纪武城日向国,伴春范萨摩国。
公卿就太政官曹司厅,会文武百官宣制,其词曰:(上略)备中权史生大宅鹰取告言:大纳言伴宿祢(即伴善男)所为。爰或诸人等又并口,告言无疑。然此事世所未知,而日月久延,未能及早定罪。
而今敕使等鞫问,初问伴宿祢(即伴善男),每事固争,不承伏。(中略)虽然以(伴)清绳、(生江)恒山等所申口状,参验(伴)中庸申辞,伴宿祢(即伴善男)初所争之言乃杀人之事。既知巧诈。即(伴)中庸受父(伴善男)之教命,所为云事无疑。仍与明法博士等勘定,奏闻:大逆之罪,共难可避。须同当处斩刑。然也。(后略)
伴善男等人,原本应该判处斩刑,后改判流放。文中说“中庸受父之教命”,可见是伴善男唆使其子伴中庸放的火。
审问伴善男的经过,被记录在《故事谈》里:

流放伴善男
清和天皇先身为僧,件僧[39](清和天皇前世)望内供奉十禅师,田邑天皇(文德天皇)欲令补之,而(伴)善男奏停之。件僧(清和天皇前世)发恶心,奉读《法华经》三千部,愿曰:以千部功力,当生宜为帝,又千部功力,为(伴)善男卿为其妨,残千部功力,当荡妄执,可离苦得道。
此间命终,无几程,清和天皇诞生。虽有童裎之龄,依先世之宿缘,触事令恶于(伴)善男,云云。见其气色,语得修验之僧,令修如意轮法,仍则成宠臣。然而,宿业之所答,坐事伴大纳言(即伴善男)。坐事之日,大纳言南渊年名,参议菅(原)是善(应为藤原良绳)等,奉敕于勘解由局推问之。更以不承伏,即诈令人谓曰:息男(指伴中庸)既以承伏了,何独不然乎?(伴)善男闻之,口惜哉承伏。(后略)
故事前半段僧人转世的传说,固然不足为信,不过,后半段审问的过程与前面《日本三代实录》中的宣诏相呼应,应该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