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管理职责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能涵盖所属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各业务主管单位必须对其所主管社会团体负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选派政治强、作风正、素质好的同志具体从事社团管理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对其所主管社会团体在其业务主管单位未做新的调整之前,必须负责到底,决不能撒手不管。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https://www.daowen.com)

(二)负责社会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

(三)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章程开展活动;

(四)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五)负责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六)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