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工作

扎实做好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工作

(一)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发挥参谋作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有效做法,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关爱保护措施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实施意见或方案要强化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区分情况和类型,因人施策、按需帮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有效关爱。要着眼长远,在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从根本上逐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https://www.daowen.com)

(二)推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力量资源统筹、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优势互补,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认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42号)要求,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将摸排数据、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系统中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公安机关户籍数据进行比对核实,把底数摸清,情况搞准,并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形成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力量实行精准关爱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四)加强基层关爱保护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县(市、区、旗)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并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创造条件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探索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聘用专业社工、吸纳志愿者、灵活用工等途径,充实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乡镇(街道)和村(居)的关爱保护工作力量。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按照使用宗旨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