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配齐配强居委会领导班子,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通过招聘、选派、选聘等方式推荐,依法选举产生。要把年龄轻、文化素质高、热心居委会工作的同志推选到居委会工作。要把居委会成员的推荐与机关干部的交流、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结合起来。家属委员会成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过民主选举产生。街道办事处可选派机关干部协助居委会工作。(https://www.daowen.com)

(二)要逐步改善居委会成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新当选的居委会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居委会成员的最高年龄原则不超过65周岁。为减少居委会成员职数,居委会党支部成员与居委会成员可交叉任职。

(三)居委会要建立健全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委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居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和考核检查等项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居民公约》,使居委会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区人民政府对居委会主任、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其他成员每届内要组织培训一至两次,不断提高居委会成员的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