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6日 民事发〔199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 (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997年7月起施行。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3〕12号)精神,对贯彻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作如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