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服 务

3 服 务

3.1 膳食

3.1.1 有由主管部门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儿童服务的食堂配备厨师和炊事员。

3.1.2 厨师和炊事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1.3 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按照不同年龄阶段或医嘱要求,制作普食、软食、半流食、流食及其他特殊饮食。

3.1.4 为有需要的儿童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3.1.5 为婴幼儿配奶必须按规范操作。

3.1.6 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俗。

3.2 护理

3.2.1 新生儿及婴儿

3.2.1.1 婴儿室应阳光充足,室温和湿度适宜,无噪音,无污染。

3.2.1.2 室内保持清洁,应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1.3 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做到一人一床、一瓶、一碗、一杯、一盆、一巾、一勺,室内地面定期消毒。

3.2.1.4 定时喂奶、喂水、喂食,保证新生儿及婴儿生长发育需要。

3.2.1.5 婴儿每天活动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

3.2.1.6 加强新生儿脐部护理,夏季每天洗澡1次,其他季节每周2次。

3.2.1.7 勤换尿布、内衣,防止尿布湿疹和褥疮发生。

3.2.1.8 翻晒被褥,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添减衣被。

3.2.1.9 为婴儿勤剪指甲。

3.2.1.10 离开婴儿前,应采取防止其坠床的措施。

3.2.1.11 加强口腔护理。

3.2.1.12 对患有传染病的新生儿及婴儿要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儿童为原则。

3.2.1.13 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3.2.2 幼儿

3.2.2.1 居室阳光充足,整洁卫生,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2.2 执行消毒制度,做到一人一床、一帕、一杯、一巾、一碗、一盆,定期消毒。

3.2.2.3 整理床铺。

3.2.2.4 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2.5 天气许可时,每天带幼儿户外活动1小时。

3.2.2.6 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如洗脸、漱口、穿衣、自行大小便等。

3.2.2.7 为幼儿剪指甲、梳头、洗头。

3.2.2.8 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每天洗脸2次,洗脚1次。夏季每天洗澡1次,其他季节每周2次。

3.2.2.9 对患有传染病的幼儿要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儿童为原则。

3.2.2.10 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3.2.3 学龄前儿童

3.2.3.1 居室阳光充足,整洁卫生,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3.2 执行消毒制度,做到一人一床、一帕、一杯、一巾、一碗、一盆,定期消毒。

3.2.3.3 整理床铺。

3.2.3.4 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3.5 视天气情况,每天带儿童到户外活动1小时。

3.2.3.6 进行生活技能培训。着重培养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如洗脸、刷牙、穿衣、梳头、自行大小便等;着重培养儿童简单家务劳动能力,如洗碗、扫地、铺床、洗手帕等。

3.2.3.7 指导儿童定时去食堂吃饭。

3.2.3.8 协助儿童洗澡,夏季每周2次,其他季节每周1次。

3.2.3.9 对患有传染病的学龄前儿童要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儿童为原则。

3.2.3.10 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3.2.4 学龄期儿童

3.2.4.1 居室阳光充足,整洁卫生,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4.2 执行消毒制度,做到一人一床、一帕、一杯、一巾、一碗、一盆,定期消毒。(https://www.daowen.com)

3.2.4.3 协助儿童整理床铺。

3.2.3.4 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4.5 进行卫生宣传和教育,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3.2.4.6 了解儿童每天的生活和学习情况,检查其作业,进行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

3.2.4.7 对患有传染病的学龄期儿童要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儿童为原则。

3.2.4.8 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3.2.5 青少年

3.2.5.1 居室阳光充足,整洁卫生,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5.2 执行消毒制度,做到一人一床、一帕、一杯、一巾、一碗、一盆,定期消毒。

3.2.5.3 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

3.2.5.4 鼓励和帮助青少年学会处理衣、食、住、行问题,为其独立生活打下基础。

3.2.5.5 了解青少年每天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其作业。

3.2.5.6 进行劳动技能和就业前培训等训练。

3.2.5.7 对患有传染病的青少年要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青少年为原则。

3.2.5.8 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3.2.6 残疾儿童

3.2.6.1 居室阳光充足,整洁卫生,做到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6.2 执行消毒制度,做到一人一床、一帕、一杯、一巾、一碗、一盆,定期消毒。

3.2.6.3 协助儿童洗澡,夏季每周2次,其他季节每周1次。

3.2.6.4 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6.5 根据残疾情况,提供各种基本的护理服务。如对无吸吮能力的婴儿,应慢速滴喂,防止咳呛等。

3.2.6.6 定期翻身、擦浴及室外活动,防止出现褥疮。

3.2.6.7 从运动、认知、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交往能力等方面进行训练,以减轻残疾程度。

3.2.6.8 对患有传染病的残疾儿童要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儿童为原则。

3.2.6.9 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3.3 康复

3.3.1 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6个月内的婴儿,每月体检1次;6个月至12个月内的婴儿,每3个月体检1次;1-3岁幼儿,每6个月体检1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

3.3.2 定期查房。每日巡诊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3 按照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及早发现儿童异常现象,并给予早期干预。对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预防与治疗预案。

3.3.4 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预防传染病发生。

3.3.5 把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内所有儿童、青少年的医疗保健康复纳入到当地初级卫生保健体系之中。

3.3.6 凡新入院婴幼儿,均应隔离观察,经体检确定无传染性疾病,再转入普通居室。

3.3.7 为残疾儿童提供各种综合性康复服务的机构应提供康复服务,并能够开展肢体功能训练、聋儿语训、弱智教育等学龄前早期综合康复训练,指导社区康复工作,接受残疾儿童的自费寄养,承担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以及病残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工作,参与当地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3.4 心理

3.4.1 婴幼儿:开展情感交流和爱抚,进行感官、动作、语言训练、促进心理发育,营造和谐温暖的生活环境。

3.4.2 学龄前儿童: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化解心理困惑,纠正不良行为。辅导儿童做游戏,培养独立能力。

3.4.3 7-14周岁儿童及青少年:做好入学前、后的适应性衔接,开展素质教育,培养身心健康发展的学生。分析心理活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辅导。进行青春期教育,对有不良行为者,耐心说服教育,防止发展为品行障碍和人格障碍,帮助其融入主流社会。

3.4.4 残疾儿童:针对不同残疾和过去经历所造成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辅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3.4.5 运用社会活动培养儿童及青少年的社会适应性,对个别问题突出的儿童和青少年,制定专门方案。

3.5 教育

3.5.1 根据儿童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寓教于乐的教育。

3.5.2 学龄前儿童按《幼儿教育大纲》制定教学计划。

3.5.3 适龄健全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3.5.4 对各类残疾儿童,因人施教,制订相应的集体和个案特殊教育方案,对盲、聋儿童送专门学校或在福利机构设置特殊教育班学习。对残疾青少年开展职业培训。注重社会实践教育,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3.5.5 专门为孤残儿童提供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社会福利机构,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