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20121023日 民发〔2012〕1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https://www.daowen.com)

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拓展儿童福利范围,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民政部、财政部决定,自2012年1月起为全国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统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下简称“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