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
2026年02月05日
六、
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
登记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落实《通知》的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民办高校的登记管理工作,把民办高校登记管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来。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教育等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做好登记、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在近期内,登记管理机关要对辖区内登记的民办高校进行一次专项调研,着重对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状况、内部制度建设、财务制度、《章程》的执行情况、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情况以及民办高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调研,从登记管理工作的角度,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民办高校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的登记管理工作,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
加强民办高校登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在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部民间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