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

(一)选举大会投票程序。

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流程如下:

1.宣布大会开始;

2.奏国歌;

3.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4.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

5.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

6.检查票箱;

7.启封、清点选票;

8.讲解选票;

9.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

10.验证发票;

11.秘密写票、投票;

12.销毁剩余选票;

13.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https://www.daowen.com)

14.检验选票;

15.公开唱票、计票;

16.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17.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8.宣布当选名单。

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后,统一唱票、计票。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计票前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投票站投票程序。

采取投票站方式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流程如下:

1.同时开放全部投票站;

2.各投票站工作人员当众检查票箱,并启封、清点选票;

3.验证发票;

4.村民秘密写票、投票;

5.关闭投票站,销毁剩余选票并密封票箱;

6.集中票箱,清点选票数;

7.公开验票、唱票、计票;

8.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9.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0.宣布当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