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难点村”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十如何建立“难点村”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要做好基础工作。针对征地拆迁、农村城镇化、土地承包、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逐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利益分配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要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注意依靠社会力量,通过社会关爱、邻里扶助以及群众间的精神抚慰和思想疏导,把内部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别要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要对已经治理的“难点村”进行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对经过整治并已经销号了的“难点村”,要实行跟踪问效,对反弹的“难点村”要重新治理。特别是对整治工作中启动的帮扶项目,要抓好落实。对新出现的“难点村”,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