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一)民政部。主要联系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以及部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

(二)各省(区、市)民政厅(局)。主要联系本地区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以及部分示范城区(市)、示范社区。

(三)各城区(市)民政局。主要联系本地区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以及部分示范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