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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范围
2026年02月05日
版权
一
、
试点范围
自2009年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组织和
个人
(以下简称申办人),以独资民办非
企业
单位
形式在中国内地举办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应当在广东省内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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