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

公安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工商 行政 管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的通知

(2007511日 公通字〔2007〕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委)、交通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建设兵团公安局:

现将《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