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选举前的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选举前的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培训是做好村委会选举的重要步骤。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县乡两级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教育培训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以及《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33号)等法律政策和村委会选举规程为主要内容,使县乡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干部牢牢把握好村委会选举的各项要求,熟悉村委会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实际操作的水平。不熟悉法律政策的县乡干部不宜解答村民的咨询,不宜接待村民的上访,不宜进村入户指导。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宜匆匆忙忙组织换届选举。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省级重点培训市、县两级的师资力量和部分县级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市级重点培训县、乡两级的师资力量和部分乡镇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县级重点培训乡镇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乡级重点培训包村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要结合当地实际,穿插典型案例,力求生动形象,便于掌握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