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罢免
2026年02月05日
一、
罢免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启动罢免程序。
罢免程序如下:
(一) 书面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要求,说明罢免理由;(https://www.daowen.com)
(二)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罢免要求;
(三) 被罢免对象进行申辩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四) 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五) 公布罢免结果。
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由副主任主持村民会议投票表决,不设副主任的,由委员推选一人主持;罢免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罢免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或者主任、副主任、委员不主持村民会议的,可在乡级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代表主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罢免获得通过的,被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自通过之日起终止职务,十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罢免未获通过的,六个月内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罢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