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十四)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村民自治是村委会建设的核心内容。村民自治示范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检查监督,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是:确定村民自治示范单位;帮助示范单位制定方案;依法指导村委会建设;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经验;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