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评估方法

第二章 评估方法

第九条 评估方式包括:

(一)与评估对象进行直接交流;

(二)查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记录或者受助档案;

(三)电话访问、问卷调查;(https://www.daowen.com)

(四)赴乡镇(街道)、社区实地调查或者咨询相关专业机构。

第十条 评估应当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和工具,科学应用评估量表。

第十一条 应当保证评估环境的私密性,重视流浪未成年人的主观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