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措施
2026年02月05日
四、
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一工作纳入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民政业务指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https://www.daowen.com)
(二)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尽快启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专门行政法规的制订工作,完善有关政策,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政府有关部门都应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四)提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在现有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积极探索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道路,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引导培育民间力量参与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等,聚智聚力,共同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同心协力,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