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了加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人教科字〔2000〕第24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服务;4.管理;5.设施设备;6.其他。
本规范由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归口管理,授权主要起草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https://www.daowen.com)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浙江省民政厅、安徽省民政厅、江苏省民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常宗虎、卢亦鲁、王素英、周炳泉、周大群、范桦林、张子得、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