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难点村”治理的组织领导

十八如何加强“难点村”治理的组织领导

(一)做好“难点村”治理工作,乡级是基础,县级是关键。要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县乡两级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省(区、市)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真正运转起来,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要把“难点村”治理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抽调精干人员组建治理工作组,深入“难点村”开展工作,并加强督导,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