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立条件

4 设立条件

4.1 机构有承担特困人员及其他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护理、康复和长期照料的能力。

4.1.1 有与从事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相适应的医疗、护理、康复、社会工作和生活照料人员。

4.1.2 有满足开展精神卫生福利服务需要的设施和设备。

4.1.3 有完善的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

4.2 应具有以下资质证书:(https://www.daowen.com)

(1)法人资格证书

(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4.3 开展精神障碍诊疗服务的机构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