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落实《决定》的保障措施
2026年02月05日
三、
强化落实《决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抓紧出台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实施方案,制定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要针对贫困地区群众需求,推动民政各类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聚集,形成民政精准扶贫工作的强大合力。(https://www.daowen.com)
(二)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经办能力。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办理、分办、转办、转介程序,确保贫困人口“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全面排查、定期走访等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的统筹安排力度,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管好、用好社会救助资金,防止挤占挪用。努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通过增加彩票公益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资金投入等,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助力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各级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托底作用,深入宣传民政系统扶贫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深入宣传基层民政干部的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全社会关注、支持民政工作的积极性,为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信心,鼓励、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我奋斗实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