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认真做好投票程序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实施好投票程序是做好村委会选举的关键环节。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各省(区、市)要依据地方法规指导基层制定更加具体的选举办法。要切实组织好选举投票工作,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同时,在选票的设计、发放、读取,以及秘密写票间的设计、管理上采取相应措施,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法定程序一个不能少,法定步骤一步不能少,绝不允许走过场,图省事。对不懂不会的现象要及时加以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