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铁路站车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铁路站车上城市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管理 工作的通知

(20061022日 铁运〔2006〕19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铁路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强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