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为了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人教科字〔2000〕第24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服务;4.管理;5.设施设备;6.其他。

本规范由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归口管理,授权主要起草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https://www.daowen.com)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民政部假肢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常宗虎、王喜太、蔡卫义、刘志泉、余制波、李浩、陈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