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社团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社团主要权利(https://www.daowen.com)

(一)开展本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制订行规行约,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内部和行业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反映行业诉求。

(二)组织学术研讨和行业标准、规范研究,开展咨询服务及科学技术推广等工作,参与本行业的技术、科研成果鉴定工作。

(三)受政府委托,承担本行业有关机构的资质初审或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职业资格考试等具体工作。

(四)收集、整理、分析行业信息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

(五)组织行业培训工作,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政府和会员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社团的义务

(一)执行国家和交通部关于社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履行社团章程,围绕交通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维护国家、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促进交通事业发展的生力军作用。

(三)接受社团归口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部内相关司局以及挂靠单位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

(四)按时参加民政部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