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村”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标准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成效。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得到加强,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二)农村基层工作经费有保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
(三)村级组织活动有场所。建成适合村级组织活动需要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村“两委”办公室、村党员活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所、计生室等场所。(https://www.daowen.com)
(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制度。建立方便村民观看的固定村务公开栏,做到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不断丰富村务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定期审计制度,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建立村级事务通报、村级重要工作征询意见、村级重大事项票决、村级工作民主评议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
(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措施。对财务管理混乱村进行清理整顿,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村内征地补偿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党风廉政情况评议和公示等制度,有效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六)“难点村”可持续发展有保障。村级组织和村民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制定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促进农民增收的规划和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难点村”,并提供有效服务。每个“难点村”至少有1个城市社区或“强村”或“强企”结对帮助其发展经济,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
(七)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有秩序。村内无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得到加强,农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初步形成政府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八)村民群众满意率高。建立科学合理的“难点村”治理成效测评机制,群众满意率在70%以下的为不合格。70%以上的为合格,90%以上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