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的通知

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 工作部关于加强非军队 主管的社会团体涉 军事 管理的通知

(2018619日 民发〔2018〕7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近年来,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工作呈现增多趋势,在推动军地学术交流、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擅自冠以涉军名称、随意开展涉军业务活动、吸收未按规定批准的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等问题,在军内外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工作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