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 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地级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新建、迁建、改扩建和配置设备。

第六条 新建、迁建精神病人福利机构的资助标准为每个3000万元,改扩建精神病人福利机构的资助标准为每个2000万元。(https://www.daowen.com)

第七条 项目重点资助在本地区具有填补空白意义或有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具有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康复、长期护理照料等服务功能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