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领导
2026年02月05日
六、
加强对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各地要在对8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拟发放对象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档案。要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分类发放。要建立定期抽查、核查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广泛宣传,搞好衔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适用范围,准确把握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福利制度的关系,加强各项救助制度、福利制度的衔接配套,形成高龄老人津贴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确保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