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 民函〔2007〕328号)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民办高校的登记管理工作,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民办高校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