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航道疏浚土处置方案

3.4 航道疏浚土处置方案

3.4.1 疏浚土处置区分析

2020年后,长江口可使用的海洋倾倒区有1#~3#倾倒区。

从长江口地区滩涂开发利用规划和实施条件来看,2020年后可规划实施促淤圈围并结合疏浚土实施上滩造陆的区域仅有横沙浅滩、南汇东滩和扁担沙等三处滩涂。

3.4.2 疏浚土处置总体方案

2020年后,可对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土提出四个处置方案。

1)方案一:全外抛倾倒区方案

(1)实施条件:3#倾倒区扩容至3000万m3,新设一处1700万m3容量以上的倾倒区。

长江口1#~3#倾倒区年容许抛泥量3800万m3,无法满足深水航道疏浚土处置要求,需按规划将3#倾倒区扩容至3000万m3,新设一处倾倒区,容量1700万m3以上。

(2)处置安排:D3.0~D3.1段(图1,下同)疏浚土外抛至1#倾倒区,平均运距14~15 km;D3.2段疏浚土外抛至2#倾倒区,平均运距31 km;D3.3段疏浚土部分外抛至2#倾倒区,部分外抛至3#倾倒区,平均运距34 km;D3.4~D3.6段疏浚土外抛至新设倾倒区,平均运距6~27 km。施工工艺可采用耙吸船的挖运抛工艺。

2)方案二:外抛倾倒区+横沙浅滩上滩方案

(1)实施条件:横沙浅滩实施圈围,对应坝田区新设吹泥站贮泥坑。

横沙浅滩可圈围面积达300 km2以上,按照农业用地标准+3.0 m估算可处置疏浚土16亿m3以上,可以满足深水航道疏浚土处置需求。该方案可利用现有的C4贮泥坑并在N6~N9丁坝之间新设3个贮泥坑。

(2)处置安排:D3.0~D3.1段疏浚土外抛至1#倾倒区,平均运距14~15 km;D3.2~D3.3段疏浚土上滩至横沙浅滩圈围区,平均运距15~23 km;D3.4段疏浚土部分外抛至2#倾倒区,部分外抛至3#倾倒区,平均运距10 km;D3.5~D3.6段疏浚土外抛至3#倾倒区,平均运距7~9 km。施工工艺外抛部分可采用耙吸船的挖运抛工艺,上滩部分可采用耙吸船+绞吸船的挖运抛吹工艺。

3)方案三:外抛倾倒区+南汇东滩上滩方案

(1)实施条件:南汇东滩实施圈围,新设吹泥平台。

南汇东滩可圈围土地22万亩,按照农业用地标准+3.0 m估算可处置疏浚土4.5亿m3,可以满足深水航道疏浚土处置需求。该方案需在南汇东滩圈围工程外侧设置3个吹泥平台。

(2)处置安排:D3.0~D3.1段疏浚土外抛至1#倾倒区,平均运距14~15 km;D3.2段疏浚土外抛至2#倾倒区,平均运距31 km;D3.3段疏浚土部分外抛至2#倾倒区,部分外抛至3#倾倒区,部分上滩至南汇东滩圈围区,平均运距31~64 km;D3.4~D3.6段疏浚土上滩至南汇东滩圈围区,平均运距41~53 km。施工工艺外抛部分可采用耙吸船的挖运抛工艺,上滩部分可采用耙吸船艕带泥驳的吹泥平台工艺。

4)方案四:外抛倾倒区+扁担沙上滩方案

(1)实施条件:扁担沙实施圈围,新设吹泥平台。

扁担沙可圈围面积110 km2以上,可以处置疏浚土14亿m3,可以满足深水航道疏浚土处置需求。该方案需在扁担沙圈围工程外侧设置3个吹泥平台。

(2)处置安排:D3.0~D3.1段疏浚土外抛至1#倾倒区,平均运距14~15 km;D3.2段疏浚土上滩至扁担沙圈围区,平均运距55 km;D3.3段疏浚土部分上滩至扁担沙圈围区,平均运距70 km,部分外抛至2#和3#倾倒区,平均运距16 km;D3.4~D3.6段疏浚土外抛至3#倾倒区,平均运距7~10 km。施工工艺外抛部分可采用耙吸船的挖运抛工艺,上滩部分可采用耙吸船艕带泥驳的吹泥平台工艺。

5)处置方案综合比较

各疏浚土处置方案综合比较见表3。

表3 疏浚土处置方案综合比较表

(续表)

深水航道疏浚土处置推荐采用外抛倾倒区+横沙浅滩上滩方案,疏浚土上滩比例高、运距小、船机设备少、工艺成熟、可持续性好、费用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