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2025年09月26日
2.2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总体定位、发展格局、产业发展方向。
1)总体定位
立足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实际,提出了打造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的战略定位。
2)发展格局
(1)构建多中心协调发展格局。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进一步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完善合作工作推进制度和利益协调机制,引领带动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协调互动发展。
(2)强化发展轴线功能。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二广“两横三纵”重点发展轴线,形成沿线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格局,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和生态文明示范带。
3)产业发展方向
推进产业协同发展。依托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强化分工协作,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共同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提升产业和产品竞争力,打造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基地,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