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长三角城市群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范围内,由以上海为核心、联系紧密的多个城市组成,主要分布于国家“两横三纵”城市化格局的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区域之一,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了长三角城市群的总体定位、空间格局、产业发展方向。
1)总体定位
将长江三角洲打造成最具经济活力的资源配置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排头兵、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
2)空间格局
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发挥上海龙头带动的核心作用和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交通运输网络培育形成多级多类发展轴线,推动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合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宁波都市圈的同城化发展,强化沿海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宁合杭甬发展带、沪杭金发展带的聚合发展,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
3)产业发展方向
(1)强化主导产业链关键领域创新。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钢铁、石化、汽车、纺织服装等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加强科技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
(2)依托优势创新链培育新兴产业。积极利用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强个性服务、增值内容、解决方案等商业模式创新,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等新业态,推动创新优势加快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