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现行滩涂成陆、航道、港口建设机制
1)滩涂开发利用建设机制
上海地区长江口三岛、南汇、杭州湾等区域滩涂造地工程项目由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负责投资开发,上海市水务局为主管部门,上海市滩涂造地有限公司负责规划建设,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水务局立项、审查、审批,项目资金由上海市财政资金统筹划拨。工程建成形成新土地资源后,由上海市层面进行统一规划使用。
2)航道建设机制
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一期和二期工程由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之后为了建立健全长江口深水航道长效管理机制,适应长江口深水航道由施工建设到长期维护管理的需要,在原建设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了交通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负责长江航道浏河口至长江口入海口约122 km河段的规划、管理、建设、维护和科研工作。2016年,为了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调整由长江航道局管理,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所辖航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纳入长江航道局事权管辖范围。长江航道局统一负责长江干线宜宾至长江口段航道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这标志着,长江干线航道管理体制正逐步走向集中统一。
3)洋山港建设机制
洋山深水港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由同盛集团负责组织开展;由交通运输部对工程可行性研究组织行业审查,并由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审批。上海市深水港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其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项目监理、施工招标,并向交通运输部办理开工备案;在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材料,并办理工程竣工前的各项工作;项目的竣工验收由交通运输部组织。
4)滩涂造陆与航道疏浚现行合作模式
在横沙三期、六期吹填工程实施过程中探索形成“联合招标、委托管理”的部市合作模式,横沙滩涂成陆建设中航道疏浚和滩涂造陆建设管理部门均参与其中,发挥各自长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在成本利益方面,参与各方合理分摊,实现双方共赢。横沙七期和八期工程圈围造陆实施阶段,采用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工程设计和建造,由总承包单位协调航道疏浚和吹填造陆项目之间衔接关系,承担疏浚土泥沙供给的风险,使得总承包单位自发的优化施工工艺和严控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