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曾是神经症的七个诊断单元之一,在ICD-10和DSM-Ⅳ中分别被归类于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和焦虑障碍。在新版的ICD-11和DSM-Ⅴ诊断标准中,强迫及相关障碍(obsessive-compulsive and related disorders)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独立疾病类型,具体包括强迫症、躯体变形障碍、囤积障碍、拔毛障碍、皮肤搔抓障碍、嗅觉牵连障碍等。本节主要对强迫症的有关情况做简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