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荣辱与共”的校企合作机制

(四)深化“荣辱与共”的校企合作机制

空中乘务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决定了空中乘务人才培养必须有企业的参与才可实现。长期以来,多数校企合作都是校方在唱“独角戏”,而企业“爱理不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归根结底是缺乏经济的刺激和利益的驱动。要破除这种尴尬的校企合作困局,高职院校应抓住企业营利的本质属性,积极构建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校企合作模式。通过引进具有雄厚实力的民航企业或培训机构,与学校共同办学或共同开办空中乘务专业。高职院校应充分地与合作企业分享办学的收益,通过有效的合约机制,建立持续的、牢固的、共进共退的新型校企合作模式,共同承担并实现为民航企业培养合格人才的主体责任和目标。除此以外,高职院校还应让合作企业作为主体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优质信息化资源、培育创新性教学团队、建设开放共享的实训基地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地参与到人才培养工作中来,提升专业教学与培训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