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共赢利益机制是校企合作的前提

三、多方共赢利益机制是校企合作的前提

多数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本质是商业行为。明确校企合作的作用范畴,探索学校和企业基于不同利益诉求而寻求共赢是校企合作的基础。校企合作过程中如何寻找到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区间,从而利用合作过程中承担的责权进行必要的资源配置,对职业教育的定位和走向都非常重要。

目前,多数校企合作的主导权还是在学校,学校要采用多元办学混合所有的思路,与企业建立起“共建共育、成本均摊、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才能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模式一般是共同办专业或二级学院(专业群),采用股份制或者学费分成(购买服务)的方式向企业支付费用。

教师(含企业教师)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组织实施者,是该项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现代学徒制改革探索给教师带来新的挑战,对教师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和企业在该类教师工资待遇、评优晋级等方面要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以激发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学生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具有学生和准员工的身份,是校企合作的直接受益者。因此,构建起学校、企业、学生、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利益共同体,是开展校企合作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前提。

校企合作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必然增加培养成本。学校、企业、学生要分别看到各自潜在利益,对增加的成本进行分摊,学生学费可以适当提高,学校让利于企业,企业要从综合收益方面计算投入产出比。扩大收益和争取第三方资金支持是化解成本的最好方式,学校与企业可共同开展教学建设、科研项目、社会服务等取得收益,例如骨干专业建设、双基地建设等项目均有财政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