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范畴

(一)工程建设项目范畴

本条款是关于《招标投标法》第3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由于我国必须招标制度主要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因此,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界定实质上关系到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认定,其作用非常重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规定,见本条例第3条。

另外,从立法技术角度上来讲,立法机关通过本条款的规定,衔接和界定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解决了两法的适用问题。正确把握本条款中“工程建设项目”的内涵和外延,有利于在纷繁复杂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中,分清法律关系,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因此,对于本条款的理解和掌握尤为重要。《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衔接,见本条例第84条。(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工程、工程建设相关货物、工程建设相关服务。我们需要对这3项内容分别进行界定,然后将它们组合起来,勾勒出“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