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标
开标,是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预先载明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仪式,在仪式上公开宣布全部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使招标投标当事人了解每份投标文件关键信息的过程。开标是招标投标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
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依据本条例的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不得擅自提前或者延后,更不能不开标就进行评标。为了使投标人按时到达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开标地点可以是招标人的办公地点,也可以是其他地点。招标文件可以同时规定提前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时间和地点与开标时间和地点不同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以方便投标人执行,避免投标人出现偏差,延误投标事宜。
【技巧32】招标文件中如何规定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必须清晰明确。其中,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当精确到分、秒,以整点或者半点为宜,以便于招标人和投标人遵守执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开标应当选择交通便利的地点进行,表述时以详细的地址为宜,需要明确到具体的房间号,以方便招标人和投标人准时参加。
2.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修改
开标时间和地点确定后,招标人可以修改开标时间和地点,但是,修改后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作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应当以书面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另外,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应在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的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开标中的人员
(1)开标人员。开标人员通常包括主持人、拆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招标投标法》第35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只能由招标人主持,在自行招标中,主持以外的其他具体事宜需要由招标人亲自办理;在委托招标中,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代为办理拆封、唱标、记录等具体开标事宜。
(2)投标人。开标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以确保开标在所有投标人监督下公开、透明地进行,防止开标中的“暗箱操作”。参加开标是每一个投标人的法定权利,招标人不得强迫投标人参加,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限制投标人参加。
(3)其他参与人员。实践中,开标还应当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人员通常为招标人委派的人员,在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开标的情况下,监督人员通常为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在大型复杂招标项目中,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公证人员参加开标。
【技巧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https://www.daowen.com)
由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为了避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同时防止评标委员会成员事先了解到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后,掺入主观印象,影响此后的评标打分活动,招标人应当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开标。
4.开标对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经检查符合密封条件的,都为开标对象,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唱标,不得遗漏。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更不予开标,应当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5.开标的程序和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36条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根据该规定,开标程序分为4个步骤:
(1)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开始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人数较少时,可由投标人自行检查。投标人数较多时,可由投标人推举代表检查。实践中,通常由监督或者公证人员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荐的代表一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发现密封被破坏的投标文件,不得对其拆封唱标,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应当交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2)拆封。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交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3)唱标。投标文件经拆封以后,交由唱标人员高声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其他主要内容,主要是指投标报价折扣或者价格修改条件等。如果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实践中,通常还要宣读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问题50】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报价应当宣读吗?
笔者认为,《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应当宣读投标价格,在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情况下,备选方案的报价也是投标报价的一部分,应当宣读,这也有利于对备选方案的监督管理,促使评标委员会公平地评审备选方案。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备选方案报价被宣读了,但是,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只对中标人所提出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4)记录存档。开标过程重要事项应当适当记录。开标记录的内容包括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的人员组成、投标人的参加情况、唱标的内容、开标过程是否经过公证等具体事项。记录文件应当作为档案保管,以方便日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