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义务

(一)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义务

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对象

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申请人分为两类: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和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本条款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此处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是指全体资格预审申请人,既包括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也包括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招标人应当向全体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2.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发出时间

《招标投标法》没有明确规定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具体时间,本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节点,只是要求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及时”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因此,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只要该时间可以被认定为“及时”即可。

3.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内容

关于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内容,《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对于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当告知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鉴于资格预审后,招标人不再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应当由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内容,需要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一并告知申请人。笔者认为,结合上述两部部门规章的规定,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资格预审的告知信息;(https://www.daowen.com)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3)招标文件的发售费用;

(4)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资金来源;

(5)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进度要求;

(6)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向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未通过预审的结果即可,不必附带招标项目的其他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招标人发出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不要泄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名称及数量,避免潜在投标人利用所泄露的信息串通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