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文本制度

(四)标准文本制度

本条例规定,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此处的“应当使用”,是指应当按照标准文本的使用规定使用,即执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为标准文件的颁布实施而配套发布的使用说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国家发改委单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制定颁布的标准文本共有9部,分别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简明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