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报告的签署

(三)评标 报告的签署

一般情况下,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供招标人参考使用。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问题64】少数评标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评标结果可作为定标依据吗?

《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该评标结果可以作为定标依据。这是因为,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规定,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这就是为了在意见不统一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确定最终的意见。该问题中,如果多数评标人员签字同意了评标结果,那么,这个结果也是有效的,可以作为最终的定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