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

第八条 【邀请招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https://www.daowen.com)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二)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