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招标项目的认定】
2026年02月22日
第四十七条 【特殊招标项目的认定】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所称特殊招标项目,是指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
本条是关于特殊招标项目认定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7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评标委员会中评标专家的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条款将“特殊招标项目”界定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主要原因有:专家库中没有相应专业的专家;专家库中相应专业的专家不能满足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专家库中满足招标项目实际需要的专家数量不足,等等。
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时,应当首先从评标专家库中确定,评标专家库中的评标专家不能满足需要的,招标人可以在评标专家库以外聘请评标专家,但是,所聘请的评标专家应当满足《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评标专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