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审批

(一)项目审批

项目审批是行政审批的一种,是指对于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可以开工建设。所谓“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政府性资金的投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宏观调控需要,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无论主体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必须采取审批制。政府在项目审批时,更多的是站在资产所有者的角度审查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产品技术方案、资金来源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部门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提示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https://www.daowen.com)

为了明确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标示出招标投标主体在各环节中的关系以及所从事的具体事宜,笔者绘制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图(见本书前附图2),供读者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