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者修改的情形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情形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招标人主动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是招标人根据潜在投标人的要求或者异议被动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主动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是指招标人对自己发现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存在的内容不清、含义不明、遗漏、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内容主动通过澄清或者修改方式进行补救。被动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是指招标人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和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实践中,招标人作为文件的编制人,往往很难发现所编制文件的错误和遗漏,潜在投标人作为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响应者,更容易发现文件中的不足和差错,赋予潜在投标人提出澄清、修改要求或者异议的权利,有利于完善招标文件、提高采购文件质量。

虽然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修改的要求,或者提出的异议,都可能导致招标人对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是,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详见表6。

表6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要求和异议差异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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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

另外,从对潜在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影响程度划分,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以分为两种:“可能影响”文件的编制和“不影响”文件的编制。本条款仅规定,“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需要遵照法定的时间要求,应当在截止时间前3日或者15日告知潜在投标人。而对于“不影响”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具体的告知时间,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截止时间前的合理时间告知潜在投标人。

【技巧7】如何辨别“可能影响”和“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

通常情况下,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影响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响应、项目组成部分的增减、报价的测算和准备、进度质量安全商务条件的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和形式的重大变化、文件格式的响应等,可能增加潜在投标人的响应时间和工作量的,可以被认定为“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不会产生影响,如投标截止时间的延后、开标地点的变更、响应内容和信息的减少、密封条件的变更等,可以被视为“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