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

(一)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

1.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中确定

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以上,对评标委员会整体水平的发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防止招标人选取评标专家的主观随意性,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问题54】评标委员会中非专家成员如何确定?

评标委员会中,专家成员以外的评标人员(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1/3以内)属于招标人代表,可以由招标人直接指定或者委派。

需要说明的是,本条例没有明确此处的“相关专业”应当细分到什么程度。笔者认为,应当细分到最后一个级别的专业标准较为适宜,这样选择的评标专家,比上一级别的专家范围更为集中,更加胜任招标项目的评审。

【提示46】本条款中的“评标专家库”是指所有的评标专家库。

本条款中的“评标专家库”,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既包括专业性的评标专家库,也包括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是指所有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库。(https://www.daowen.com)

2.采用随机抽取方式

为了保证专家的产生符合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此处的“随机抽取”,有别于直接指定,其抽取的范围,应当是评标专家库中该专业的所有评标专家,而不是选择专业中某一部分专家,然后再从这一小范围内抽取确定。

3.评标专家不得指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指定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禁止指定的是评标委员会中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专家成员,不包括另外的占总人数1/3以内的非专家成员。非专家成员,可以由招标人直接委派或者指定。

【问题55】非必须招标项目中的评标专家可以指定吗?

可以。《招标投标法》第37条和本条款所规定的抽取评标专家的规则,主要适用于必须招标项目,非必须招标项目不受限制。因此,非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不必随机抽取产生,可以通过指定的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