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隐藏对象

2.1.4 隐藏对象

当工作区域内图形太多,以至于不便于操作时,需要将暂时不需要的对象隐藏,如模型中的草图、基准面、曲线、尺寸、坐标、平面等。在“菜单”→“编辑”→“显示和隐藏”的子菜单中提供了显示、隐藏和取消隐藏功能的命令,如图2-13所示。

其部分功能说明如下。

(1)显示和隐藏:单击该命令,打开如图2-14所示的“显示和隐藏”对话框,从中可以选择要显示或隐藏的对象。

(2)隐藏:该命令也可以通过按组合键<Ctrl+B>实现,在“类选择”对话框中通过类型选择需要隐藏的对象或是直接选取。

(3)显示:该命令将所选的隐藏对象重新显示出来,单击该命令后将会打开类型选择对话框,此时工作区中将显示所有已经隐藏的对象,用户在其中选择需要重新显示的对象即可。

(4)显示所有此类型的:该命令将重新显示某类型的所有隐藏对象,并提供了5种过滤方式,如图2-15所示,“类型”“图层”“其他”“重置”和“颜色”5个按钮或选项用来确定对象类别。

(5)全部显示:该命令也可以通过按组合键<Shift+Ctrl+U>实现,将重新显示所有在可选层上的隐藏对象。

(6)反转显示和隐藏:该命令用于反转当前所有对象的显示或隐藏状态,即显示的全部对象将会隐藏,而隐藏的将会全部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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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3 “显示和隐藏”子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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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4 “显示和隐藏”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