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特征重排序

7.2.4 特征重排序

选择“菜单”→“编辑”→“特征”→“重排序”命令,打开如图7-60所示的“特征重排序”对话框。该选项允许改变将特征应用于体的次序。在选定参考特征之前或之后,可对所需要的特征重排序。

“特征重排序”对话框中部分选项的功能如下。

(1)参考特征:列出部件中出现的特征。所有特征连同其时间标记(圆括号中的数)一起出现于列表框中。

(2)选择方法:该选项用来指定如何重排序“重定位”特征,允许选择相对“参考”特征来确定“重定位”特征的位置。

●之前:选中的“重定位”特征将被移动到“参考”特征之前。

●之后:选中的“重定位”特征将被移动到“参考”特征之后。

(3)重定位特征:允许选择相对于“参考”特征要移动的“重定位”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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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60 “特征重排序”对话框